沈阳:外地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再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保证明

综合 2025-07-06 15:11:19 6

新京报讯 (记者饶舒玮)4月29日,沈阳辽宁省沈阳市房产局官网发布《关于优化外地人在沈购房服务的外地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人购人非沈阳户籍居民家庭在沈阳市限购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买新明,执行沈阳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建商可以不再提供自购房申请之日起2年内在沈阳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或社会保险证明。品住《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再提

同时,得税《通知》还提出,或社缴存住房公积金外地职工家庭在沈阳市购买自住住房的保证,可按规定在沈阳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沈阳

对于上述政策内容,外地《通知》提到其目的人购人是为了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加快沈阳都市圈建设,买新明方便外地人来沈阳工作生活,建商解决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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